检察院iso9001认证:用质量管理机制规范执法活动堵住漏洞iso管理体系在检察机关大有作为
“检察机关监督别人,谁来监督检察机关?”这是人们常说的一句话。
“科学的管理经验告诉我们,法制化、标准化、系统化是任何一种管理都必须具备的基础要素。”某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苏先生介绍说,“检察院借鉴规范管理企业的iso国际质量管理标准,建立了一套以业务、队伍和事务管理为主体,涵盖检察工作方方面面的检察管理文件体系,使检察业务管理由静态变为动态,由松散变为集中,由事后监督变为事前、事中监督,减少了执法的随意性和暗箱操作,遏制了超期办案和违法违纪等问题的发生,在管住案件的同时也管住了队伍。”笔者来到了同样已经通过iso国际质量管理标准认证的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检察院。“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是一个规范、标准的过程控制,检察机关办案的每个环节过程都要归档记录,并由案件考评中心进行打分。”李存基检察长说,“通过记录、打分,每个办案人员的办案过程都有记载,徇私舞弊、违法办案就能及时纠正。一个案件等到办完后才发现问题已经太迟了,正确的做法是记录监督办案的每个环节,实行流程管理!”
检察机关运用iso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规范化管理和进行内部监督,使过去的“一抓就紧,不抓就松”,改变为“抓不抓都紧”,有效减少了失职、越权行为以及部门间的推诿扯皮现象,以二七区检察院为例,去年全院无一人违法违纪,在全区行风评议中名列第一,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案件同比增长30%、人均办案近200起的情况下,没有出现一起超期羁押和错案。
“完善检察业务规范体系和考评指标体系,积极推广业务流程管理、质量管理机制,用程序、制度、机制和纪律约束干警行为,规范执法活动,努力提高基层检察院的业务水平。”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耕说,“各级检察机关都要把加强业务工作的规范化作为最紧迫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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