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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产品质量责任争议普及知识:当事人如何申

来源: 时间:2011-11-07 00:56 点击:

当事人如何申请产品质量争议仲裁?
  一、下列申请人有权提出产品质量仲裁检验申请:
    (一) 司法机关;
    (二) 仲裁机构;
    (三)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其他行政管理部门;
    (四) 处理产品质量纠纷的有关社会团体;
    (五) 产品质量争议双方当事人.
    申请人可以直接向质检机构提出申请,也可以通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向质检机构提出申请.
    二、质检机构不受理以下仲裁检验申请:
    (一) 申请人不符合以上申请范围的;
    (二) 没有相应的检验依据的;
    (三) 受科学技术水平限制,无法实施检验的;
    (四) 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已经对产品质量争议做出生效判决和决定的.
    三、申请人申请仲裁检验应当与质检机构签订仲裁检验委托书,明确仲裁检验的委托事项,并提供仲裁检验所需要的有关资料.
    仲裁检验委托书包括以下事项和内容:
    委托仲裁检验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出厂等级,生产企业名称、生产日期、生产批号;
    申请人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委托仲裁检验的依据和检验项目;
    批量产品仲裁检验的抽样方式;
    完成仲裁检验的时间要求;
    仲裁检验的费用、交付方式及交付时间;
    违约责任;
    申请人和质检机构代表签章和填写时间;
    其他必要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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