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中国郑州信息创意产业园区的发展,促进软件开发、创意、动漫、服务外包等产业的集聚,进一步实现现代服务业的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优惠和扶持办法。iso9001认证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产业园内从事软件开发、动漫创意设计、服务外包等现代服务业企业。
第二章注册审批
第三条凡入驻园区的企业,相关部门在准入审批和工商登记时,优先给予便利,在区行政审批中心实行全程免费代理服务制。对大项目实行专人受理,特事特办。超越本区审批权限的项目,由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会同区有关职能部门代为办理报批手续。
第三章税费优惠
第四条在园区内新设立的企业,且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员工人数达到200人以上,年产值在5000万元以上的,在区级税收上可享受“两免三减半”的政策,自企业投产纳税之日起,前两年企业实际纳税额形成区级财政收入全额返还,后三年减半返还。
第五条对被认定为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六条入驻园区的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所聘任的国内外高级管理人员,按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部奖励个人。
第七条经国家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可申请享受国家现行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增值税、所得税优惠政策;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涉及营业税应税劳务的(广告业、娱乐除外),按适用税目和税率征收营业税;自主开发、生产动漫直接产品的动漫企业,符合国家进口税收优惠政策有关规定的,所进口设备可免征进口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
第四章认证补贴
第八条鼓励园区内服务外包企业申请CMMI/CMM认证等国际资质认证。对当年获得CMMI/CMM2、3、4、5级认证的企业,分别给予20、30、40、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通过PCMM(人力资源成熟度模型)、ISO27001/BS7799(信息安全管理)、ISO20000(IT服务管理)、SAS70(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性)等认证的服务外包企业,参照上述标准给予奖励。
本页关键词:中国郑州信息创意产业园发展优惠扶持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