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Ⅱ 按照第6(1)条,废弃电子电气设备材料和组件的可供选择的处理1. 下列物质,配置和组件至少要被从任何分类收集的废弃电子电气设备中去除 - 根据理事会1996年9月16日关于PCB/PCT处置指令 96/59/EC,含多氯化联(二)苯(PCB)的电容器 - 含水银的组件,象电闸或者背后照明灯 - 电池 - 经印刷的一般移动电话的电路板,和如果被印刷电路板表面积大于10平方厘米的其他装置 - 调色粉,调色液,调色浆和彩色调色器 - 含溴化着火阻止剂的塑料 - 石棉废弃物和含石棉的组件 - 阴极放射管 - CFC、HCFC、HFC、HC - 气体流量泵 - 表面积大于100平方厘米的液晶显示屏(带有适当的外壳)和所有的带有气体流量泵的背部照明的显示屏 - 外部电子管
本页关键词:REACH检测的定义,用途,供应求购信息以及行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