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法与公司间竞争之博弈
来源:网络 时间:2017-09-25 08:40:50 点击:
摘要:1957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草拟了《关于建立和开展全国标准化工作的征求意见稿》,确立了我国标准体系的基本雏形。我国《标准化法》于1988年发布,1989年实施,是我国经济和产业发展的历史结果。《际准化法》最终确立的标准体系为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 ;它应该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我国企业执行标准应该以自身的经济利益相一致,参与国家各个层次的标准化以及参与国际标准化应该有自己的战略选择。

关键词(KEY):标准化法标准体系公司标准化经济全球化标准战略
一、我国标准化法产生的历史背景
从1949年到1955年间,中国处在国民经济恢复期和 ;一五 ;前期,开始实行中央政府统一管理的计划经济。ISO 9001 认证将提高您组织的品牌信誉,而且可以成为有用的促销工具。 它向所有利益相关方发出清晰的讯息:这是一家致力于实现高标准和持续改进的公司。虽然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设有标准规格处,但是当时我国的标准化管理尚属分散的、零星的和各自为政的。1956年我国成立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时设立了标准局,全国标准化工作开始从分散管理走向统一领导,并开始制定统一的国家标准。
1957年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草拟了关于建立和开展全国标准化工作的征求意见稿,提出中国国家标准化工作的基本方针是建立为我国社会主义工业体系服务的国家标准制度,国家标准分为 ;国家标准、部标准、地方标准和工厂标准 ;。这已经是我国标准体系的基本雏形。
1963年我国召开了全国第一次标准化工作会议,确定国内32个研究院、所和设计单位为国家标准化重要机构;同年成立了标准化综合研究所和技术标准出版社。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发布中国第一个标准化发展十年规划,提出了我国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一个以国家标准为核心的标准体系。中国标准化核心机构包括一个政府授权的标准化管理机构,一个作为技术支持的标准化研究机构和一个标准出版社。从此我国基本上奠定了一直延续到现在的中央政府管理标准化的管理体系。
文化大革命之后,我国在原来的中央标准化重要机构的基础上又先后成立了中国标准化协会、国家标准情报中心(国家标准馆)。到了1982年,受国际标准化组织和发达国家标准化工作的影响,我国先后成立了140多个由各方面技术专家和学者参加的 ;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为加强全国标准化的协调管理,各行业部门和地方政府也都相继成立了行业内或地方政府内的 ;标准局 ;或 ;标准处 ;;地方政府也相继成立了地方 ;标准情报 ;机构、地方标准化协会。隶属于中央政府的各部、局也相继成立了19个专业标准化研究所。1984年,国家经委、国家标准局联合召开了全国采用国际标准工作会议,制定颁布了《采用国际标准管理办法》。从此, ;双采方针 ;在相当时期内成为我国标准化的一面旗帜。
到此时,我国由中央政府统一管理下的中央政府、行业部门、地方政府共同协调开展标准化工作的局面已经基本形成,由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共同形成的国家标准体系也已经更加清晰,也为之后的《标准化法》的出台打下了基础。从1984年开始原国家标准局着手起草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并于1988年12月由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际准化法》及其实施条列的实行,使我国的标准化工作迸一步纳入了法制轨道。
二、标准化法建立的标准体系
对于我国的标准体系,标准化法的第六条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明确做出了规定。
iso9001认证是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主要的审核准则是ISO9001:2008标准。其目的是评价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其中对国家标准规定为: ;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其中的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 ;在标准化法颁布之时是指原 ;国家技术监督局 ;而在当前是指隶属于国家质检总局的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对于行业标准,标准化法第六条规定: ;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这里的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在标准化法颁布之时是指我国当时各个主管不同行业的部委,如机械工业部、电子工业部、化学工业部等。行业主管部门对于行业的标准化工作一般都依靠行业所属的标准化机构、科研机构以及行业协会等来开展。
但是,时过境迁,经过将近20年的改革和发展,我国政府经历了多次行政机构改革,特别是1998年为消除政企不分的弊病,撤销了10个部委,如电力工业部、中国轻工业总会、地质矿产部、机械工业部等。取而代之的是在国家经贸委的宏观调控下,成立的一些工业联合会,如中国电力公司联合会、中国轻工联合会、中国矿业联合会、中国机械联合会等。从这些工业联合会的职能上我们依然能看至旷行业主管 ;的影子。而且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也依然把这些工业联合会作为 ;行业主管 ;来看待。由于标准化法的法律效力,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在协调全国标准化工作的时候,对任何一个实际存在的行业,必然要找到一个可以作为 ;行业主管 ;的机构作为开展行业标准化工作的依托。
对于地方标准,标准化法第六条规定: ;对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ISO 9001 帮助您的管理者提高组织绩效,将不使用管理体系的竞争对手抛于身后。 通过认证,还可以便于衡量绩效并更好地管理营运风险。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这里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 ;是指地方政府技术监督局,其中设有专门的内部机构(处)管理地方标准化工作。地方技术监督局开展标准化工作主要依靠地方标准化研究院(所)和地方标准化协会。
对于企业标准,标准化法第六条规定: ;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对已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国家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在企业内部适用。 ;
由于我国国家标准是由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行业标准由行业主管部门发布,地方标准由地方政府发布,我们可以看出这三种标准实际上都属于政府标准。按照标准化法最初的设计,我国标准体系包括的四层标准应该共同形成一个互相协调的整体,而不应出现任何冲突的情况。该体系所产生的社会经济基础是在我国实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前,完全符合当时我国经济管理体系的基本构架。
从《标准化法》的实施到现在,我国的经济体制已经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也逐步完善。鉴于这种形势发展,我国政府已经把修订《标准化法》提到了议事日程。将来新的《标准化法》中我国四级标准的格局是否会有所变化,这都是我们标准化工作者所期待的。可以肯定地是,无论怎样变化,标准化的改革一定要顺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大潮流。
三、我国企业在经济转型期的标准化
从计划经济的体制下走出来,我国的公司面临着极大的机遇和挑战。在计划经济中,企业习惯了政府包揽一切,不用担心产品的销售。但是在我国实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后,企业便面临着如何学会在竞争中利用市场的游戏规则,通过自身的技术创新为用户提供最好的产品和服务来发展壮大自己。企业也要学会如何利用标准化的游戏规则支持自身的产品设计、工艺规划,以降低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加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在国家推行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经济成分逐渐形成多元化,企业的所有制不一,规模不同,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企业领导层标准化的意识和对标准化的重视程度也有很大差别。
在新形势下,我国企业在既面对行业内部的竞争,也面对国外企业进入中国的竞争中不断发展壮大,一批企业如联想公司、大唐公司、华为公司、海尔公司等已脱颖而出。这些公司经过市场的磨练正逐步走向成熟,已经具有自己的研发能力并掌握核心技术。他们己认识到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的力量,而且开始根据自己的战略需要参与制定标准,力争在技术标准和知识产权的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
但是我们也看到,即便到现在还有非常多企业面对我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依然感觉到不知所措。经常遇到的问题包括:有了国家标准为什么还要有行业标准?它们之间是什么关系?地方标准的作用是什么?地方标准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关系是什么?以及标准为什么有强制性和非强制性之分?等等。其实这些关系是由《标准化法》确立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可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两种属性的标准。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是强制性标准,其他标准是推荐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又称自愿性标准,是指生产、交换、使用等方面,通过经济手段调节而自愿采用的一类标准。标准化法将标准划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两种,是对中国标准化工作的重大改革。推荐性标准合法地位的确立,将对中国的标准化事业和国民经济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由于推荐性标准采用和执行的灵活性特点,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受到重视,它既有利于开放搞活,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又有利于正确处理国家和企业的关系。另外,当某一推荐性标准被企业采用后,就是该企业组织生产的依据,就是衡量该企业产品质量水平的依据,其产品就必须按该项推荐性标准进行监督检查。当然,《标准化法》颁布快近20年了,对该法的修订也是各方面所密切关注的。
当前,对于企业来说,面对本行业中各层次的标准化活动到底应该采用什么样的标准化战略呢?具体说就是企业内部应该执行哪些标准,如何参与国家、行业、地方以及国际的标准化活动。
首先,企业所采用的技术标准一定要与企业目标相一致。无论是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还是国际标准,其结果一定要让标准在优化产品设计、提高工艺水平、降低成本、提高生产工作效率和产品质量(Quality)、增加市场竞争力中发挥作用。在这个意义上讲,企业所采用的是国家标准或者是行业标准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采标要符合企业自身利益。企业千万不要为了标准而标准,也一定不要执行与企业自身情况不符的任何标准。当然,国家法律强制要求执行的标准是例外,特别是当前政府在人身健康、安全、环境保护、节约能源等方面出台的强制性标准,企业应该是无条件执行的。这也是企业应该负起的社会责任。
有些标准对于公司来说是局部的技术标准,企业采用这种标准并在其内部进行严格控制就不会有问题。但是有的标准是战略性的,涉及市场准入的标准,要引起企业的特别注意。例如,移动通讯技术的手机入网标准无论对于运营商还是手机制造商来说都是战略性的标准,企业是绝对不能忽视的,以至于对于一个国家来说也堪称是重大标准。这种标准选择的对错,可能直接导致企业是否可以继续生存的问题,有时也可能影响到一个国家的产业前途问题。
其次,企业如何参与国家或行业标准化活动,以及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也要进行战略性思考。一个企业自身的生产和服务过程中可能涉及的标准不计其数。绝大部分标准对于企业来说只要是执行就够了。企业也不可能针对所有的标准都去参与外界的标准化活动。而有些正在制定过程中的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对企业是非常重要的。这种标准可能会涉及到企业关键技术环节或测试方法的改变,甚至影响企业的生产成本,还有的涉及到专利等重大问题。对于这类标准化活动,企业应该派出自己的专家积极地参与这种标准的制定,并要积极发表自己的意见,以维护自身利益。对于战略性的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制定,企业就更应该积极参加,甚至要积极争取标准制定的领导权,目的就是为了让这种标准将来对自己的企业有利。
四、经济全球化中公司面临的标准化挑战
进入21世纪之后,中国的公司面临着经济全球化的严峻挑战。ISO9001:2008采用了P(策划)-D(实施)-C(检查)-A(改进)的过程管理模式,提高了与环境管理体系等其它标准的兼容性,为建立其它管理体系提供了基础和条件。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之后,中国与发达国家的贸易摩擦非常多都指向 ;标准 ;问题,造成我国出口企业面临非常大的压力。在我国影响比较大的典型案例,如日本2006年5月实施的 ;肯定列表制度 ;以及2006年7月1日欧洲联盟(European Union)委员会实施的RoHS指令等。
肯定列表制度又称为《食品中残留农业化学品肯定列表制度》。它的实施使我国的食品出口企业遇到了日本政府为了保护国民人身健康而采用的 ;史上最苛刻的标准 ;涉及我国蔬菜、禽肉、水海产品等200多种农产品的出口。严格讲该制度并不是我们所说的通常意义上的 ;国家标准 ;。它是日本政府为了控制日本市场上所出售食品中化学品残留物而制定的一项技术法规,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强制性。这对我国食品出口企业来说就是其产品要执行更加严格的化学品残留标准,否则就进入不了日本市场。
;RoHS指令 ;又称为《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指令》,它要求在8类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6种有害物质(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并规定了在均质材料中的最高限量。该指令涉及的机电产品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类:大型家用电器产品、小型家用电器产品、IT和通讯设备、消费类电子电器设备、照明设备、电子电气工具、玩具、休闲和运动设备以及自动售货机等。该指令是欧盟政府为了保护人身健康和保护环境制定的最严格的技术法规。对于向欧洲出口的其他国家来说也是一种严格的绿色壁垒。
我国的出口企业应对这种技术壁垒(rampart)所采取的措施必然要增加生产成本。为了达标企业要根据技术法规的要求控制采购的原材料和生产的各个环节以确保符合标准,而且还可能需要申请必要的第三方认证。具有相当规模和实力的企业应对这种情况应该没有技术上的困难,但结果是为了达标而增加的成本将使产品损失在国际市场上的价格优势。而对于我国的有些中小企业就没有这么简单。他们本身就处于弱势,情报获取不及时,可能无法也没有能力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需要做的首先是争取政府的支持,通过政府可以和有关国家进行平等的磋商,也可以通过政府及时获取其他国家制定技术法规的动向,给企业自身争取更多的时间。ISO9001不是指一个标准,而是一类标准的统称。是由TC176(TC176指质量管理体系技术委员会)制定的所有国际标准,是ISO12000多个标准中最畅销、最普遍的产品。第二是企业要依靠行业协会的作用。众多企业通过行业协会团结起来,协调产业利益,共同协商对策,可能比一个企业自己单打独斗要好得多。
面对发达国家越来越多的技术壁垒,我国多数制造公司都采用的是分析和应对策略。他们主要还是靠在竞争中学会如何尽快地让自己的产品符合国际通行的规则,为进入国际市场铺平道路。但是也有一批高技术企业和家电制造企业,在参与国际竞争中逐步认识到制定游戏规则的重要性,他们不但积极参加国家的标准化活动,还积极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在主导制定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2000年5月,以大唐移动、中兴通讯为首的企业联盟共同制定的TD-SCDMA标准正式成为国际电联ITU第三代移动通信标准3G三大国际标准之一。2005年,由联想集团为首的44家企业联合制定的《信息设备资源共享协同服务》标准(‘‘闪联标准 ;)颁布为我国的行业标准,其目的是使家电、电脑、通信(3 C)设备能建立连接和共享资源。同年被批准发布的行业标准还有:由海尔集团牵头制定的《家庭网络平台》(简称e家佳标准),以及由EVD产业联盟制定的《高密度激光视盘系统技术规范》。这些标准的出台都经历了不同的风风雨雨,有的案例还有可能成为我国企业在标准竞争中所交学费的注释。但是这也说明了我国企业在自主制定游戏规则方面已经迈出了一大步。 ;中国标准 ;已经在国际舞台上出现了。随着我国经济实力和企业创新能力的提高,中国有实力的企业最终将从游戏规则的执行者而一跃成为游戏规则的制定者和输出者。
德勤公司(Deloitte)在2004年的研究报告《改变着的中国》中曾经提出了这样的问题: ;中国从现在制造业的世界最强发展成为技术创新的领导者需要多长时间?如果中国有了一个成功的标准它会输出到其他市场吗?中国标准将怎样影响全世界的技术开发和应用? ;
研究报告的结论说: ;谁也回答不了这些问题,但是有一件事是非常明确的,那就是中国的重要和强大是不容忽视的。(外国的)科技公司必须仔细观察中国发生的事情,发现中国标准的意图,并且做出相应的战略调整。不想这么做的公司必将发现他们被挡在这个世界上最大、成长最快的市场之外,或者情况更糟,他们将在越来越多的中国标准所决定的全球市场中失去竞争力。 ;
五、结论
经过以上讨论,应该得出以下结论:
(1)《标准化法》是我国经济发展历史的产物,它确立了我国标准体系的四层结构,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这四层标准形成的标准体系应该成为和谐的整体,不应发生冲突。为了让标准化法》更能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目前正在由政府有关部门组织修订。
(2)企业执行标准主要应该考虑与自身的经济利益和战略发展目标相一致。而不要仅仅按照它是哪一级标准来确定。政府明确的强制性标准主要是为了保护人身健康、安全、资源和环境,这是企业必须执行的。
(3)企业参与国家各个层次的标准化活动以及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应该有自己的战略选择。企业应该积极参与对于与本企业相关的重点技术标准的制定;对于战略性的技术标准的制定,企业不但应该积极参与,而且应该积极争取主导权。我国的企业在国际竞争中不但应该是游戏规则的执行者,有能力的企业也要积极争取成为游戏规则制定者。
由于中国经济的发展和不断强大,中国的企业也必将在国家和国际标准化活动中扮演重要角色,中国标准必将在国际舞台上占有一席之地。
本页关键词:标准化法与公司间竞争之博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