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程的监视和测量”是GB/T19001—20OO标准的要求,也是组织识别过程、有效管理过程的重要手段。《中国质量认证》2002年第10期发表了《“过程监视和测量”的十个问题》(以下简称《十个问题》),笔者就其中的一些观点与该文作者商榷。
一、过程监视和测量的特征
1.《十个问题》认为:“过程监测不是对过程的控制,而是对过程能力的确认”O 笔者对这个观点有不同看法。
①过程监测虽然不是对过程的直接控制,但通过过程监测可以判断过程能力的充分与否,以便识别过程需要改进的区域,分析过程能力不足的原因,采取相应的纠正或纠正措施,使过程能力恢复正常,确保产品的符合性。过程方法是八项质量管理原则之一。我们可以将过程控制作为一个过程看,PDCA方法可适用于该过程的持续改进,其中过程监测就是该过程PDCA循环中的C(检查)。通过过程监测,可以发现过程能力是否达到所策划的要求,从而进人下一步A(处置)。通过采取措施,实施过程控制的持续改进。由此可见,过程监测是对过程进行控制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
②GB/T19001—20OO标准3.8.5条款”确认”的概念是:“通过提供客观证据对特定的预期用途或应用要求已得到满足的认定”。该条款“注2”指出:“确认所使用的条件可以是实际或是模拟的”。可见,“确认”主要是对产品、过程的预期用途或应用要求是否已得到满足的认定、“认定”过程是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的,这个条件可以是实际条件,也可以是模拟条件。如洗衣机在出厂前对其振动性能有一定的要求,但洗衣机的振动性能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必须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对其振动性能进行测试。又如对楼房的抗震(如八级)性能的确认,可以通过计算机设计模拟八级地震的条件测试楼房的抗震性能。在上述两例中,参数测试合格,只能说明满足了预先策划的工艺指标要求,并不是对其相应功能的确认。同样,过程监测是对过程能力的评价或测试,即证实其是否达到规定的策划要求,而不是对其过程能力的“确认”。
2.《十个问题》认为:“对过程的监测也不是内审和管理评审所能替代的。”笔者对这一观点有异议。
从过程的定义和以过程为基础的质量管理体系模式国看,既可以将组织完整的体系看成一个过程,也可以将其识别为四大过程(管理职责、资源管理、产品实现、测量分析和改进)。在对过程进行监测时,首先要识别过程。过程的识别既不能太大,也不能太小,必须掌握一个合理的度。只有明确过程监视和测量的项目或特性,才能真正实施对过程的有效监视和测量。
内审是内审员对质量管理体系满足审核准则程度的检查和评审,管理评审是组织的最高管理者和管理层人员依据顾客的期望和需求对质量管理体系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的评审。虽然内审和管理评审的实施者及评价依据不同,但它们都是对组织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能力的监视和综合评价。也就是说,内审和管理评审是从不同层面对组织从输人到输出这个大过程的监测。识别过程的大小、层次不同,其过程监测的方法和项目(特性)也不同,只有进行具体的过程监测才能保证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能力。因此,只有明确识别过程的大小和范围,才能阐明过程监测和内审、管理评审的关系。
二、过程监测的范围
《十个问题》认为:“过程监测的范围包括质量管理体系的所有过程,这些过程可能是直接过程,也可能是间接过程”。笔者对直接过程和间接过程的说法有不同意见。
凡是纳人质量管理体系内的所有过程都是质量管理体系的组成部分,按其功能可划分为管理过程、产品实现过程、支持过程。质量管理体系的过程网络之间相互联系、相互支持,一个过程的输人是另一个过程的输出。过程之间谁也离不开谁,只能说质量管理体系中各个过程的功能不同而进行了不同的识别,将质量管理体系的过程区分为直接过程和间接过程的说法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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